消息,近日,安徽恒和鼎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因施工单位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建筑土方,被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人民政府罚款。
据公告内容,2024年7月9日9时40分,安徽恒和鼎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西玉河蓄滞洪项目四标段作为施工单位,作业期间施工现场有面积约为6平方米的建筑土方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经调查,无违法所得。经本行政机关责令,安徽恒和鼎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7月9日9时55分前对建筑土方进行了遮盖。本行政机关于2024年7月9日对安徽恒和鼎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作为施工单位未采取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建筑土方的行为立案,《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已于2024年7月24日直接送达安徽恒和鼎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安徽恒和鼎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已放弃了陈述、申辩权利。观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必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佐证。
安徽恒和鼎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构成了施工单位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建筑土方的违规行为。对安徽恒和鼎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给予罚款人民币1万元整的行政处罚。